诺兰以《奥德赛》封神,21世纪再现荷马式视听史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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诺兰的新片《奥德赛》一开场,那个镜头就让人心里咯噔一下。说唱歌手特拉维斯·斯科特穿着袍子,手里拄着根手杖,在地板上敲出节奏,嘴里念着:“一张面孔!一支舰队!一场战争!一个人!一则念头!一条计谋!”那一瞬间你就明白了,这不是那种老老实实照着荷马史诗拍的片子。诺兰是在跟你说,三千年前的故事,他要用现在的话再讲一遍。
特拉维斯·斯科特是什么人?他是现在全球最火的饶舌歌手之一,站在流行文化最尖上的那种。诺兰让他来演游吟诗人,意思很清楚——荷马当年也就是个到处流浪、弹着琴说故事的人,他的诗是靠嘴巴传下来的,一代一代人听着听着,就成了希腊人的共同记忆。现在诺兰找个当代最会说唱的人来干这活儿,本质上没区别。说白了,说书人这个角色,从荷马时代到今天的说唱歌手,从来没变过。

这事儿让我想起周星驰的《大话西游》。那部电影的英文名就叫A Chinese Odyssey,中国奥德赛。吴承恩的《西游记》英文通常翻作Journey to the West,但Odyssey这个词更狠,它不光说旅途,还包含漫长、磨难、迷路、挣扎回来的意思。孙悟空跟着唐僧走了十万八千里,奥德修斯在海上漂了十年,都是拿命在走。诺兰五岁那年看了学校排的戏,演的正是乔伊斯那本《尤利西斯》,那本书整个结构就是对《奥德赛》的翻写。他说那一刻他就被震住了,五十年后自己拍《奥德赛》,等于绕了一个大圈走回来了。
电影里马特·达蒙演的奥德修斯,这个角色不好演。他刚打完特洛伊仗,带着兵往回走,结果一路上的遭遇比打仗还惨。独眼巨人、女巫喀耳刻、海妖塞壬,这些怪物一个个来。诺兰拍这些场面的时候实打实烧钱,用了六百公里长的胶卷,七十毫米IMAX胶片,那种颗粒感跟质感,你坐电影院里能感觉到皮肤上的汗毛都被画面拉紧了。拍这一部片子花了二亿五千万美金,九十一大拍摄,十几天全是实景,不是在绿幕前假装。

电影里那些神啊怪啊,诺兰让一群大明星来演,一个个都是当今演艺圈的文化符号。有人说让非裔演员露皮塔·尼永奥演海伦不合适,让变性演员艾略特·佩吉演西农是胡闹。这些争议在上映前吵得沸沸扬扬,但你看完片子就发现,这些演员根本就是在赋予角色新的意义。古希腊神话里的神和人也是多元的,各种混血儿和半神,跟现在的世界没什么区别。海伦在片子里出场也就三分钟左右,但露皮塔演出了那种倾倒众生的气度。好几家媒体评选演员排名,她拿第九,演西农的艾略特·佩吉排第五,比汤姆·霍兰德和查理兹·赛隆名次都高。
但片子真正厉害的地方,不在于场面如何宏大,而在于诺兰把奥德修斯拍成了一个会反思的人。特洛伊城被攻破的那晚,火光冲天,奥德修斯坐在台阶上,脸上映着红光,一脸迷惑。这个画面在电影里反复出现,每一回都多一段回忆。后来观众才明白,原来是他带着兵冲进神庙,把雅典娜雕像的头砍了下来。那个举动是毁掉文明符号的暴行,跟塔利班炸掉巴米扬大佛差不多。他背了十年的苦难,其实从那一刻就注定了。

诺兰说他想拍的核心很简单,就是善待陌生人。古希腊人把待客之道当最基本的准则,客人来了,不管认识不认识,先分食物。这是文明的底层逻辑。但求婚者们赖在奥德修斯家里不走,天天吃喝玩乐,就是拿这套规矩当借口。女巫喀耳刻招待士兵们吃饭,他们饿疯了扑上去吃,结果变成猪。文明的规则一旦被恶人和蠢人利用,就会变成灾难。奥德修斯回家的路上每一次遇险,都是因为有人不守这个规矩。
最让我起鸡皮疙瘩的场面,是奥德修斯最后拉弓射穿十二把斧子的那一箭。他蓄了一年的胡子,穿着破袍子,像个乞丐一样回到自己家。那根弦拉满,射出之后,声音余韵很长,像音乐一样,配的是里拉琴——就是缪斯女神手里拿的那个乐器的声音。这个音色就是他的名片,只有老婆和知道底细的家人才认得出。那一箭穿过去的时候,电影院里的呼吸声都停了。诺兰说这一箭也是射给现代人看的——三千年的故事今天还能打动你,就是因为你心里也存着同样的东西。

马斯克那边也发声了,说年内要搞一部真正忠于荷马的AI版《奥德赛》。诺兰用胶片手工造神,马斯克用人工智能重新演绎,这两个方向现在正好撞上了。关于电影的未来,关于历史怎么讲,旧的故事还能不能抓住新一代人——这场碰撞才刚刚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