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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诺兰〈奥德赛〉狂揽6.5亿,原著译者怒斥:剧本烂到骨子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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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诺兰〈奥德赛〉狂揽6.5亿,原著译者怒斥:剧本烂到骨子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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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奥德赛》这电影最近在影院里简直杀疯了。诺兰这回没去摆弄黑洞或者时间倒流,直接把镜头怼到了三千年前的地中海,拍了一部关于一个叫奥德修斯的男人怎么回家的片子。首映那天票房就蹦到了快六千万美元,现在全球已经卷走了六亿多,好莱坞那帮穿西装的老爷们乐得跟过节似的,逢人就说电影院这口气缓过来了,天大的屏幕还是得留给这种大场面。

我特意挑了个周末早场去看,将近三个小时的片长,出来的时候脖子都僵了,但眼睛倒是被喂得饱饱的。马特·达蒙演那个满脑子只想拖着木马里的兄弟们回家见老婆的国王,胡子拉碴,眼神里全是疲惫,跟《心灵捕手》里那个天才少年完全是两个物种。片子开头就是特洛伊城烧成一片火海,奥德修斯站在城墙上,看着自己一手策划的胜利化成黑烟,脸上没有半点喜色,那表情像在说——这仗赢了,但我心里那点东西也跟着烧没了。诺兰没客气,战争的血腥一点没省,船桨划破海浪的声音、箭矢破空的尖啸、甚至海水拍在尸体上的闷响,全都压成一股一股的,直往你耳朵眼里钻。

《诺兰〈奥德赛〉狂揽6.5亿,原著译者怒斥:剧本烂到骨子里》

电影里最让我挪不开眼的,其实是那些看似不起眼的段落。奥德修斯在海上漂了十年,碰见独眼巨人那一场,诺兰没让那个怪物只当个吓人的道具。巨人吼着问“你叫什么名字”,达蒙那张被海水泡得发白的脸上居然挤出一丝狡黠,回答“我叫无人”——那一刻我忽然觉得,这哪是什么希腊神话,这分明是人在绝境里挣扎着保住最后一点自我的挣扎。后来他漂流到女神喀耳刻的岛上,那些原本该变成猪的船员在泥浆里打滚嚎叫,奥德修斯站在边上,手里攥着剑,但没急着砍过去,反而蹲下来,像哄小孩一样问他们还认不认得自己。这一段电影院里没人说话,我能听见前后排的人都在憋着呼吸。

不过这片子也不是没挨骂。宾夕法尼亚大学那位翻译过《奥德赛》的艾米丽·威尔逊教授,专门在杂志上写了一篇长评,把诺兰从头到脚数落了一遍。她嫌电影里马特·达蒙没怎么正儿八经睡觉,也没拍他和佩涅洛佩的重逢有什么亲密场面,还抱怨整部片子里的食物看着都勾不起食欲——腌橄榄干巴巴的,烤羊腿焦得发黑,连宴席上的面包都像放了三天。她甚至说这电影就是一场“美国独立日烟花表演”,看着热闹,扒开里头全是空炮仗。这话传回网上,评论区直接炸了锅,有人翻出她自己的译本也说用了不少现代口语,怎么轮到电影就端起架子来了。

其实这事挺逗的。威尔逊教授骂得最狠的那几句,恰恰是诺兰最下功夫的地方。原著里奥德修斯回到伊萨卡,是先扮成乞丐混进自己家,看着那些求婚的贵族糟蹋他的酒窖、调戏他的老婆,硬是忍了三天没吭声。电影里达蒙演这段戏的时候,脸上涂着泥,蜷在门廊底下,手里捏着半块干饼,眼看自己儿子被那帮人推搡,手指头攥得关节发白,愣是没动。这画面比任何台词都戳人——十年漂泊,命都豁出去了,不就是图这一口回家的气吗?至于睡觉和性爱,诺兰用了一个特别绝的镜头:佩涅洛普夜里对着烛火织那件永远拆了又织的寿衣,线头在指间绕来绕去,镜头慢慢推到她脸上,她眼睛红红的,没哭,但你能感觉到她心里那根弦已经绷了二十年。这比直接拍床上戏高明多了,留白的地方,观众自己心里有数。

最讽刺的是,诺兰这片子火起来之后,威尔逊教授自己的《奥德赛》译本反倒卖断了货。书店老板在门口贴了张纸,说诺兰电影上映两周,这本书加印了四回。要我说这叫双赢,可教授本人不这么想,还在文章里嘴硬:“我感谢诺兰让大众重新拿起这本书,但这不代表他拍的就是荷马的意思。”这话说得没错,可荷马要是活过来,看见自己的诗被搬进IMAX银幕,八成也会为那六亿票房乐得眯起眼睛。

电影里有个细节我记到现在:奥德修斯终于回到那座破败的宫殿,家里那条老狗阿戈斯趴在一堆牛粪上,老得眼睛都快瞎了,听见主人脚步声,耳朵动了动,尾巴摇了两下就断了气。达蒙走过去,蹲下来摸了摸狗脑袋,没说话。那场戏没有任何配乐,只有风吹过橄榄树叶子哗啦哗啦响。我旁边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大爷,我看到他摘下眼镜,擦了擦眼角。这一刻所有的争论都变得多余——那些关于什么才忠实于原作、什么才算真正的诠释的吵架声,都隔着一层湿漉漉的雾,远得听不清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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