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奥德赛》原来并非你想象中的那本名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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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夏天,克里斯托弗·诺兰的电影把《奥德赛》又推到了风口浪尖上。很多人冲进书店买书,想看看这部被吹上天的西方史诗到底讲了个啥。其实《奥德赛》的故事特别简单,就俩字——回家。主人公奥德修斯是希腊城邦伊萨卡的国王,儿子刚出生就出征打特洛伊,结果这仗一打就是十年,打完仗在海上又漂了十年,整整二十年回不了家。你想想,这搁谁受得了?
特洛伊之战大伙儿都熟,就是为了抢那个绝代美女海伦。希腊联军跟特洛伊人耗了十年,最后靠一匹大木马才赢的。但《奥德赛》讲的是打完仗之后的事。奥德修斯带着手下坐船往回走,这一路上可真是遭老罪了。荷马写诗的时候用了双线叙事,一边讲他儿子特勒马科斯出门找爹,一边讲他在海上漂流,两边轮流切换,跟看剧似的。

这书里最逗的桥段,得说奥德修斯在独眼巨人岛上的经历。那个巨人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,叫波吕斐摩斯,住在一个大山洞里,把奥德修斯的船员抓住生吃,扯胳膊扯腿的跟撕鸡腿似的。奥德修斯没硬拼,他带着人把橄榄木削尖了烧红,等巨人喝醉了问他叫啥名,他说:"我叫无人。"巨人说行,那我先吃你同伴,把你留到最后。说完就醉得不省人事。奥德修斯趁机把烧红的木桩子捅进巨人独眼里,巨人疼得嗷嗷叫,喊来其他巨人救命,说"无人害我!"别的巨人以为他犯癔症,纷纷散了。这谐音梗玩得,比现在脱口秀都早了两千多年。
书里还有吃忘忧莲花的花食族,那莲花跟毒品似的,谁吃了就忘记回家这回事。还有个风神送他一个牛皮口袋,里头装满了各种方向的狂风,结果他手下以为里头是金银财宝,趁他睡觉把口袋打开了,一下子把船又吹回起点。女巫喀耳刻更绝,能把人变成猪,奥德修斯靠赫尔墨斯给的草药才没中招,结果跟女巫在岛上好吃好喝住了一年,乐不思蜀了。这些设定现在看特别有动漫感,六头海怪、大漩涡、太阳神的牛群,一关一关的跟打游戏似的。

但《奥德赛》不光有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。奥德修斯这人设就特别有意思,他聪明是真聪明,能想出木马计的人能不聪明吗?但他也记仇自负,二十年后回到家,发现一百多个求婚者赖在他家里不走,整天吃喝他的,还逼他老婆佩涅洛佩改嫁。他没一上来就亮明身份,而是扮成乞丐混进王宫,先摸清形势。这心思多缜密,跟玩《权力的游戏》似的。
书里有个细节我特别记得。他扮成乞丐的时候,老奶妈欧律克勒娅给他洗脚,摸到他脚上那道野猪咬的伤疤,一下子就认出来了。老太太又哭又笑的,说原来是你啊我的孩子。奥德修斯赶紧捂她嘴,生怕走漏风声。荷马写这个场景时插叙了一段他年轻时打野猪受的伤,把这二十年沧桑全浓缩在这一道疤上了。

等到跟儿子特勒马科斯相认的时候,父子俩抱头痛哭,"泪水顺眉流淌",那场面真是催泪。荷马写他们哭得像老鹰丢了小鹰,一直哭到太阳下山。这比喻现在读还是心里一颤。
西方人把《奥德赛》当宝贝,不是没道理的。你看后来什么《埃涅阿斯纪》《神曲》《尤利西斯》,全是从这儿吸取的养分。但归根结底,这书讲的是个永恒的话题——漂泊的人要回家。不管你是古希腊的水手还是现代社畜,心里都揣着个伊萨卡。卡瓦菲斯那首诗写得明白:"当你启航前往伊萨卡,但愿你的旅途漫长。"这话现在被年轻人拿来比喻自己在大城市打拼试错,其实奥德修斯本人可没这么矫情,他是被海神诅咒不得不流浪,心里一门心思就想着回家。但恰恰是这种历经千难万险也要回家的劲头,让这本书从公元前八世纪一直火到现在。荷马那股子活泼劲儿也特别招人喜欢,他把神话写得跟日常生活的流水账似的,又血腥又滑稽,还透着股子蓬勃的生命力。所以别被"名著"俩字吓着,翻开读两页你就知道,这玩意儿其实挺上头的。
